基本编码: 37060001025372019013000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60344R3372019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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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环节名称: | 无 |
办理内容: | 无 |
办理时限: | 无 |
办理结果: | 无 |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 |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水建管[2014]32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二)规范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要求,将对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受到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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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不良行为指的是那些行为 | ||
回答: | 主要参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