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委托执法需要,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启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专用章,委托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使用。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关于启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专用章”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