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企业在开工准备过程中,要进行的评估评审事项较多,企业意见也较大,主要集中在:一是企业不清楚应做哪些评估评审事项,经常是监管部门找上门才被动开展;二是评估评审过程环节多、耗时长,有的办理时限没有明确规定;三是评估评审事项未实行统一管理。目前,省级层面还尚未出台对投资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针对这一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委改革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行了会商研究,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多评合一”改革创新的构想,并先后2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对投资建设项目评估评审事项进行了调研梳理,汇总了24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实施内容、工作流程、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明确了“需要评审哪些事项、在哪里申请评审、评审的时限要求”等问题。其主要内容有:
一是土地出让前,可纳入区域评估范围的评估评审事项,实行“应纳尽纳”。由当地政府(管委)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区域评估,实现投资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独评价”变为“整体评价”,评价结果可由区域内落户企业免费共享。相关评估费用纳入当地政府土地储备成本。
二是土地出让后,对需单独实施的评估事项,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同步评审”。项目单位通过系统平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回应并组织开展评估评审。
三是强化中介服务事项监督,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鼓励项目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平台开展业务对接,并对中介服务行为进行服务评价监管。
通过以上措施由以前的线下办理、审查时限不定,优化为网上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的阳光审批,办理时限至少压缩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