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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收藏

        基本编码: 370686043370131613004 实施编码:1137068633462581XT4370131613004

        0

        到现场次数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所属部门
        •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
        •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基本编码
        • 370686043370131613004
        • 实施编码
        • 1137068633462581XT4370131613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收费
        • 联办机构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受理地点
        •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 受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点击展开
        环节名称:申请
        办理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现场申请
        环节名称:受理核准
        办理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交材料,现场受理
        环节名称:办结
        办理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予以发照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暂无 必要
        2.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1 暂无 必要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本事项无收费项目

        依据名称:《个人独资企业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 1999年8月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原文下载地址:点击前往
        问题: 网上办理地址
        回答: http://zwfw.sd.gov.cn/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方式:0535-5262712
        电话咨询方式:翠屏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44,庄园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48,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85,苏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96,寺口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93,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51,杨础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98,观里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72,官道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75,蛇窝泊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81,桃村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58,唐家泊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61,亭口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83,庙后市场监督管理所0535-5262789。
        窗口咨询方式: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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