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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综合保税区管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2-22  信息来源:烟台保税区管委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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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全面反应烟台综合保税区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烟台综合保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bsgq.ayyjnc.comhttp://bsgq.ayyjnc.com/art/2022/2/22/art_33400_2903217.html)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1年,烟台综合保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针,紧紧围绕《2021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烟台综合保税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1年度公开发布管委发、管委办发公开文件4件,均配备文件解读。信息公开目录更新242件,专题维护数量4个。

        2.依申请公开

        一是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的畅通性。二是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确保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注重公开场所的服务质量。烟台综合保税区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根据《烟台综合保税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要求,统筹调度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要求,2021年度推进“烟台综合保税区”政府网站改版工作,常态化维护保障政府网站规范有序运行。推进保护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

        烟台综合保税区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指导各单位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机构概况等。专门向全区各部门单位下发督办单,常态化每月调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按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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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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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条例》《工作要点》学习不够深、不够细,条款适用的精准度还不够强;二是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公开渠道有待拓宽,政策发布会、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多形式解读文件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年度培训会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烟台综合保税区管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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